什麼是細胞治療
細胞治療的原理,是將自己的細胞也就是「自體(autologous)細胞」,或別人的細胞也稱為「同種異體(allogeneic)細胞」,經過體外培養擴增後,視需要再透過加工程序改造,隨後再將這些培養的細胞施打入患者體內,以達到治療或預防疾病之目的。主要有兩大類:
- 幹細胞應用於:抗老化、改善慢性病((退化性關節炎、神經退化症等);
- 免疫細胞應用於:各類癌症。
目前免疫細胞治療有哪些類型?
- 未基因改造:NK自然殺手細胞、DC樹突細胞、CIK細胞、DC-CIK細胞、γδT細胞、TIL細胞等。
- 基因改造:CAR-T
什麼時機適合接受免疫細胞治療?
癌症免疫細胞治療經臨床證實,可提供患者生活品質改善、提升癌症治療效果、穩定病情、延長存活期。
先行評估治療必要性:癌症診斷時、常規手術後、正接受化放療、治療後追蹤以預防復發。
目前依《特管辦法》要求用於癌症第四期、第一到三期與經標準治療無效者。
為什麼需要接受免疫細胞治療?
- 目前免疫細胞治療已成為手術、化療、放療、標靶(含免疫抗體)的第五種治療選擇。
- 在末期癌症病人或早期治療失敗,免疫力相對衰弱不足,施予免疫細胞治療提供新的希望及選擇。
- 經臨床證實,化放療或使用標靶藥物治療期間結合免疫細胞治療,可以提高治療效果、降低副作用。
現階段本中心申請的免疫細胞治療之癌種
- CIK實體癌第一至三期,經標準治療無效:肝癌、食道癌、胃癌、大腸直腸癌、頭頸癌、肺癌、卵巢癌、乳癌、腎臟癌
- CIK實體癌第四期:肝癌、食道癌、胃癌、大腸直腸癌、頭頸癌、胰臟癌、肺癌、卵巢癌、腎臟癌
- NK實體癌第四期:肝癌、肺癌、大腸直腸癌、胃癌、乳癌、卵巢癌、腎臟癌、胰臟癌、頭頸癌、攝護腺癌
本中心免疫細胞治療主要針對治療方式安全性高,亦有國際期刊文獻刊載,有穩定疾病或甚至不錯的療效。療程預期效果包括:延長存活期、增加生活品質、穩定病情等。
目前臨床上治療效果指標?
台灣《特管辦法》推行至今不過2~3年,目前臨床上可靠療效尚無完整報告。若依國際實際臨床經驗統計顯示,依下列評估指標:
- 腫瘤縮小比率或疾病控制率都有某種程度的提升,包括:NK、CIK或DC-CIK,特別是與常規治療合併時。
- 存活率追蹤:可延長腫瘤無惡化存活時間(PFS)、並提升患者整體存活率(OS),特別是與常規治療合併時。
都可以觀察到生活品質 (QOL;Quality of Life)的改善,特別是在合併常規治療時緩解其副作用。
接受細胞治療有什麼特別需要注意的地方?
- 只有衛福部核可的「醫療院所」與「操作醫師」才可為病人進行細胞治療與收費。
- 細胞培養必須通過審查符合人體細胞組織優良操作規範(GTP)的細胞場所進行。
- 根據病人狀況,取得之檢體無法培養出足夠細胞時,可能必須按照原先治療計劃規範再次採集。
- 細胞培養通常需要數週的時間,細胞製品也有保存的期限,所以病人必須緊密配合治療計劃。
接受免疫細胞治療前需要做哪些檢測?
- 專業醫師將依據您接受的細胞治療類型,進行不同檢查,例如腫瘤標記、MRI、CTC、發炎指數等。
- 傳染病相關檢測:B 型肝炎(hepatitis B virus, HBV) 、C 型肝炎(hepatitis C virus, HCV)、人類免疫缺乏病毒(HIV)、人類T淋巴球病毒定量分析(HTLV-I/II)、梅毒(Treponema pallidum)。
請問免疫細胞治療安全嗎? 會有什麼副作用?
- 免疫細胞治療較常觀察到的副作用包括:感冒症狀,例如︰輕微的發燒(Fever,未超過攝氏38℃)、寒顫(Chill)、疲倦(Fatigue)及頭痛(Headache)等症狀,以及局部性症狀,例如:發癢(itch)、噁心(nausea)、胸悶(Chest tightness)和低血糖(Hypoglycemia),多屬於輕度等級(Grade I或II)之不適症狀。目前國內外臨床經驗顯示治療不會嚴重達重度等級(Grade III或IV)。
- 如在療程期間感到不適症狀持續或加重,包括:返家後持續發熱、心跳加速、呼吸急促等不適症狀,請立即就醫。
請問在治療期間可結合常規治療,化療或放療做合併治療的時機點?
免疫細胞治療時可同時合併常規治療,如放療、化療、標靶藥物治療或免疫檢查點抑制劑等一起使用,如先行化療後接續免疫細胞治療,建議間隔期為3天、先行免疫細胞治療後接續化療,建議間隔期為7天。實際治療計劃依醫師與患者協商為主。